•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成都 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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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如何有效执行心身疾病患者腕带识别制度。 方法 选取 2013 年 3 月—2014 年 9 月住院的 138 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符合纳入排除标准的 138 例患者按护理小组分组,护理甲乙组分为干预组(n=65),护理丙丁组分为对照组(n=73)。干预组在常规入院宣传教育及护理的基础上实施综合护理干预,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比较两组患者入院时、实施干预措施 1 d 后及出院时佩戴腕带的情况。 结果 入院时予以常规护理后,对照组 73 例患者中,愿意佩戴腕带的有 32 例(43.84%),不愿意佩戴腕带的有 41 例(56.16%);干预组 65 例患者中,愿意佩戴腕带的有 35 例(53.85%),不愿意佩戴腕带的有 30 例(46.15%),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干预措施 1 d 后,对照组 73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带的有 61 例(83.56%);干预组 65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带的有 63 例(96.92%),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时,对照组 73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带的有 50 例(68.49%);干预组 65 例患者中,佩戴了腕带的有 61 例(93.85%),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对佩戴腕带实施针对性护理干预可以改善心身疾病患者腕带佩戴的依从性,促进查对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Citation: 余建英, 左艳, 黄亚林, 王旭. . West China Medical Journal, 2017, 32(2): 251-253. doi: 10.7507/1002-0179.201510040 Co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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