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LABA联合治疗的提出和推广,是近十年来哮喘治疗领域的一个革命性进展。然而,从LABA问世之初,围绕LABA的争议就始终没有平息过。在2010年2月18日,FDA再次发出关于LABA安全性的公告。美国FDA申明LABA绝不应当(should never)单独用于治疗儿童或成人哮喘。制造商须在这类药物产品的标签上加入这一警示,同时采取其他步骤以减少这类药物的过度使用。这些药物包括单独的LABA制剂,如施立稳(Serevent,沙美特罗)和 Foradil(福莫特罗),也包括和ICS的复合制剂如Advair(沙美特罗/氟替卡松)及信必可(布地奈德/福莫特罗)。FDA要求产品标签反映以下信息:●如果没有使用其他哮喘控制性药物,如ICS,则不应当使 用LABA。LABA只能与其他控制性药物联合使用,不应当单独使用。只有对那些其他哮喘控制性药物不能取得充分控制的患者,才能够长期使用 LABA。●使用LABA治疗应当采用取得哮喘症状控制的最短的疗程,一旦哮喘取得控制,只要有可能就应当停用。患者应当用其他的控制性药物维持。●需要使用LABA和ICS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患者,应当使用一种既含有ICS也含有LABA的复合制剂,以保证治疗的依从性。
Citation: LIU Chuntao. LABA:To Be or Not to Be,It Is a Queation?. Chinese Journal of Respiratory and Critical Care Medicine, 2010, 9(2): 113-114. doi: Copy